云南臨滄市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近日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穿警服直播帶貨。公安機關迅速展開調查。
調查發現,謝某某(男,36歲,河北雄縣人)在拍攝電影休息期間,身著帶有明顯警用標志的服裝進行直播帶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依法對謝某某處以行政拘留7日。
警方提醒,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和證件為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廣大網民應文明上網、依法上網,共同維護清朗的網絡環境。
9月10日上午,“嘎子謝孟偉”在網絡平臺直播時,身著人民警察制式服裝,雖未佩戴警號與胸徽,但戴有警察肩章和臂章。他在視頻中提到,當時正在拍戲現場,地點顯示在云南。
遼寧的李先生認為,“嘎子謝孟偉”的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于是在當天向云南警方報了警。云南省臨滄市耿馬縣公安局回應稱,他們正在積極對接處理此事。
13日下午,“嘎子謝孟偉”通過社交賬號發布道歉聲明,表示在社交平臺發布的視頻中,有身著警服的畫面,這些服裝都是劇組拍攝專用戲服。他為此向人民警察致以真誠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