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阿勒泰》是什么語言?在這部劇里我們不僅可以看到民族特色,還可以聽到純正的哈薩克族的語言,同時還可以和演員們一起騎馬射箭,一起參加草原上特有的比賽。
我的阿勒泰托肯結局是什么?
看到最后,除了主要人物的故事耐人尋味,劇中的單親媽媽托肯才是全劇最通透的人。
托肯的故事開始于一個不幸的婚姻,她的丈夫因酗酒去世,留下她和兩個年幼的孩子。在觀念極度保守的夫家,她不僅要面對經濟上的困境,還要承受來自周圍人的偏見和壓力。
她先后經歷了兩次婚姻,但每一次她都是出于真愛而結婚。她并不在乎對方的身份和地位,只在乎對方是否真心對她好。
在嫁給巴太的哥哥時,她也曾幸福和幻想過。在參加朋友婚禮的時候,她對文秀說她結婚的時候也穿這樣的衣服,很美的。
只是因為他酗酒,不懂得體貼,她才慢慢對他失望了。他成日酗酒賒賬,家里一切事都是她來做,而只是要求買一個搓衣板這么小小的要求都得不到滿足。
她是攢夠了失望才提出離婚的,而面對固執的一家人,即使一時半會兒走不掉,她也在用自己的方式保護自己。所有人都試圖為她的生活指點一二,而她卻直接了當的拒絕一切捆綁。
她們說這么年輕怎么能用避孕套,多生幾個才是。她回懟酗酒生的孩子容易有缺陷。所有人都告訴她改嫁是很沒有臉面的事情,丟人得很。但她卻絲毫不退讓,無所謂閑言碎語,只認定做自己的事。

她雖然看上去沒有學識,對自己的事情卻有自己的主張和堅持。
她對李文秀說,朝戈對她很好,很照顧她也懂得心疼她,所以她愿意嫁給他。只是所有的前提是她要帶著自己的孩子。
朋友的婚禮上,面對突然出現的朝戈她驚喜的朝他跑了過去。而面對朝戈對婚禮的催促,她對朝戈說爸爸媽媽不同意她再婚,因為丟人的很。
朝戈便接嘴說:我這個年輕的小伙子跟你在一起,你帶兩個孩子,我都沒嫌丟人呢嘛……她立馬說我也是可以不結婚的,我自己帶著兩個孩子去縣城,不結婚也好得很。
對她來說結婚是因為相愛,如果你不愛我,不結婚也是活得下去了,沒有誰離不開誰。愛情也并不是生活的必需品。
她一直在學習漢語,也為自己、為孩子今后的生活考慮過。即使是沒有更大的世界,她也依然堅定地為自己所想所念而活,不被他人左右。
即使最終沒有人再反對她再婚,她依然將自己、將孩子放在首位。到了深秋,她離開了夏牧場,回到縣城,讓孩子們繼續上學。
無論生活在怎樣的環境,她都從未迷失過自己,在面對困境時,她從不抱怨,而是積極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她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氣,化解了生活中的一個又一個難題。她的這種通透和豁達,讓她在劇中顯得格外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