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演員趙露思在微博發長文控訴經紀公司銀河酷娛傳媒,引發廣泛關注。
趙露思提出了諸多問題,包括“騙我財務簽掉分賬單”“不用協商就從我工作室劃走錢”。并表示“不干了?!?/p>
8月3日,銀河酷娛傳媒在其官方微博發布正式聲明回應趙露思控訴,聲明稱多年以來的合作中,從不存在任何違法或違約之行為。公司也一直在默默地承受巨大的壓力并盡最大努力地減少負面影響和降低損失。并表示若趙露思對公司的工作有任何質疑,隨時歡迎趙露思與公司溝通協商解決。
天眼查App顯示,天津銀河酷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法定代表人為吳曉珍,注冊資本約3761萬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影視策劃、文化娛樂經紀人服務等。股東信息顯示,該公司由上海云鋒新呈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大魚快樂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共青城明觀松柏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等共同持股??刂破髽I信息顯示,該公司控制6家企業,其中5家處于存續狀態。
近年來,藝人與經紀公司的解約風波并不少見,且業內普遍通過高額違約金捆綁藝人。
對于本次趙露思與公司的糾紛,北京嘉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占領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趙露思可否單方解除經紀合同主要取決于是否符合合同約定的單方解除情形。
趙占領進一步分析稱:“通常而言,如果經紀公司存在某些類型的違約行為,經紀合同中會約定演員可以單方解除合同,此時一般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相反,如果沒有合同依據而單方解除合同,則構成違約,需要支付違約金。當然,如果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減,通常以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為參考。關鍵變量是公司實際損失。需核算趙露思未來四年可能為公司創造的收益(如影視分成、商務代言),并扣除公司未履行的成本(如宣傳投入)。”
而對于行業中普遍存在的藝人維權難等問題 ,趙占領認為,藝人弱勢的根源在于結構性不平等:新人常簽超長約(5-15年)、天價違約金條款及全權代理條款,且可能存在“自動續約”等條款。趙占領表示,藝人法律維權時,通常需證明經紀公司“根本違約”(如長期拖欠報酬、暴力虐待)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趙露思主張的健康迫害、財務侵權若獲證據支撐(如轉賬記錄、醫療證明),可主張合約無效。
當然,藝人與經紀公司合作的目的是相互成就,對經紀公司而言,也可以通過篩選來規避一些風險較大的藝人。
趙占領告訴記者,經紀公司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降低風險:縮短合約周期、設置收入分成階梯條款;對爭議藝人采取暫停資源但不解約,通過協商降低賠償;若藝人存在私接工作等違約行為,則可依法索賠。
“對于趙露思而言,需要詳細收集經紀公司違約的相關證據,如她所稱的205萬強制劃款的銀行流水、隱瞞病情強迫工作的溝通記錄等等。對于經紀公司而言,盡快協商尋求各方可接受的方案,比如釋放影視約但保留商務約,或設置對賭條款等。”趙占領說。